渭南检察25项核心数据蝉联3月、4月份综合排名榜首
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3月、4月份检察业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通报中,渭南检察25项核心数据蝉联3月、4月份综合排名榜首,有14项处于全省靠前位次,有11项处于全省中游位次,案-件比1:1.26,位居全省第1名。
一是抓“案-件比”优化,提高案件质效。检察机关建立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今年以来渭南市检察机关狠抓“案-件比”工作,“案-件比”由3月份1:1.53位居全省第3名,到4月份1:1.26位居全省第1名,4月份所属11个基层院案-件比均低于全省案件比平均值。特别是华阴市院1月和4月实现高检院要求的理想 “案-件比”1:1,合阳县院4月份实现高检院要求的理想“案-件比”1:1,大荔县院3月份达到1:1.03,澄城县院4月份达到1:1.09。
二是抓业务数据填录,提高数据质量。紧盯全省检察重点业务25项核心数据“风向标”和“指挥棒”,发挥渭南全市“晒比拼超”活动的积极作用,今年1至4月份,渭南市检察院利用检察业务数据分析平台系统巡逻车规范性检测功能对全市检察业务数据进行审核,潼关县院、大荔县院、富平县院案卡规范性检测达到“零差错”。
三是抓案件信息公开,提高办案透明度。为了全面落实省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切实达到“应公开,尽公开”“案件不公开不能视为结案”的目标要求,市院案管办力抓案件信息公开,在4月份全市案件信息公开率一举达到131.9%,位居全省第3名,所属11个基层院自全省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第一次均达到并超过100%目标要求。
四是抓业务数据发布,接受社会监督。5月10日,渭南市检察院向社会公开发布了2020年1至3月渭南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持续深化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接受社会监督。
文字:张学年
编辑:贾闻 龙昕颖
审核:肖世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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